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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5 18:35:58 股吧网页版
3-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申报稿)(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零二五年四月

目 录

目 录...... 1
声 明...... 2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3

一、保荐人名称...... 3

二、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情况...... 3

三、本次保荐的发行人证券发行的类型...... 5

四、发行人情况...... 5

五、保荐人与发行人存在的关联关系...... 12

六、保荐人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13
第二节 保荐人承诺事项 ...... 15
第三节 关于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和个人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16
第四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推荐意见 ...... 18

一、本次证券发行决策程序...... 18

二、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及《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19

三、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的逐项查证...... 20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
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

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 23
五、本次发行符合《证监会统筹一二级市场平衡优化 IPO、再融资监管安排》

的相关要求...... 24

六、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相关情况...... 26

七、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30

八、对发行人发展前景的评价...... 40

九、关于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影响以及填补相关措施的核查意见...... 41
附件一...... 49

声 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接受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迪苏”、“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其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若因保荐人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保荐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在本发行保荐书中,除上下文另有所指,释义与《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相同。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之保荐人及主承销商。
二、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情况

中信证券指定潘杰克、黄艺彬作为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指定韩铮作为项目协办人;指定封硕、罗毅、孔培宇、张敬迎、郑浦屹东作为项目组其他成员。

保荐代表人: 潘杰克、黄艺彬

项目协办人: 韩铮

项目经办人: 封硕、罗毅、孔培宇、张敬迎、郑浦屹东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21 层

电话: 010-60837212

传真: 010-60833083

(一)项目保荐代表人主要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潘杰克:保荐代表人,证券执业编号:S1010723010007,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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