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5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自 2024 年 1 月 1 日
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东长安街 1 号
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 8 层
邮政编码:100738
电话 +86 (10) 8508 5000
传真 +86 (10) 8518 5111
网址 kpmg.com/cn
一、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500255 号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安迪苏公司”) 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
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 (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安迪苏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
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以下简称“审计准则”) 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
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安迪苏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
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合伙制会 6-1-2
计师事务所,是与毕马威国际有限公司(英国私营担保有限公
司)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组织中的成员。
审计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500255 号
三、关键审计事项 (续)
收入确认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五、公司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37 收入所述的会计政策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41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关键审计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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