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现对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该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 层,首席合伙人为石文先。中审众环截至
2024 年末合伙人数量 216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304 人、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23 人。2023 年经审计总收入 215,466.65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85,127.8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56,747.98 万元。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01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
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 26,115.39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9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 年 4 月 23 日、2024 年 5 月 2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
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 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工作。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核,我们认为,中审众环具有证券相关从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及专业地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含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5 年 2 月 26 日,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以通讯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年报审计第一次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
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2025 年 4 月 10 日,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以通讯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初步审计结论以及其他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中审众环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5 年 4 月 23 日,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其摘要、2024 年财务决算、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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