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7
证券代码:600292 证券简称:远达环保 编号:临 2026-01 号
国家电投集团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家电投集团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达环保”、“上市公司”或“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力”)购买其持有的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凌电力”)63%股权、向湖南湘投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投国际”)购买其持有的五凌电力37%股权以及向国家电投集团广西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公司”)购买其持有的国家电投集团广西长洲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洲水电”,与五凌电力合称“标的公司”)64.93%股权(与五凌电力100%股权合称为“标的资产”),并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上交易事项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已全部完成交割过户,公司为支付标的资产对价新发行的股份已完成上市,现将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渡期间损益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根据公司与交易各方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协议”),自标的资产评估基准日(不含评估基准日当日)起至标的资产交割日(含交割日当日)的期间为过渡期。
若交割日为当月15日(含15日)之前,则过渡期间损益审计的基准日为上月月末;若交割日为当月15日之后,则过渡期间损益的审计基准日为当月月末。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10月31日,标的资产已于2025年10月30日完成交割过户,故本次交易过渡期间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
(1)五凌电力
根据协议约定,过渡期期间,对采取收益法进行评估并作为定价依据的标的公司控股和参股子公司股权(以下单称或合称“收益法评估资产”),在过渡期产生的收益由上市公司享有(因此上市公司无须就过渡期产生的收益向中国电力或湘投国际支付任何金额)。收益法评估资产在过渡期内出现亏损,由直接或间接持有收益法评估资产的交易对方按协议生效时各自直接或间接所持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承担补足义务。为免疑义,在计算标的公司所持收益法评估资产的收益或亏损时,应以标的公司所持全部收益法评估资产的收益或亏损合并计算后的损益金额为准。除收益法评估资产外,对于标的公司的其他资产,在过渡期产生的损益由上市公司享有或承担。
(2)长洲水电
根据协议约定,过渡期期间,长洲水电64.93%股权产生的收益由上市公司享有,产生的亏损由广西公司承担,并由广西公司以现金方式按持股比例向上市公司补足。
二、过渡期损益的审计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标的公司过渡期间损益进行了审计,分别出具了《五凌电力有限公司收益法评估资产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过渡期损益专项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5)第
110A035278号)及《国家电投集团广西长洲水电开发有限公司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过渡期损益专项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5)第110A035280号)。
根据上述专项审计报告,过渡期间内,五凌电力收益法评估资产及长洲水电未发生亏损,交易对方无需承担补偿责任,标的公司在过渡期间内产生的收益由上市公司享有。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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