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证券代码:600292 证券简称:远达环保 编号:临 2025-020 号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通知》(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7 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公司拟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适用和执行。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适用和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3 年 10 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
〔2023〕21 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
该解释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24 年 12 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
〔2024〕24 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上述会计解释的规定,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变更后的
会计政策。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7号》《准则解释第 18 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规定,公司将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
证类质量保证由销售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2024 年调整金额为2,813,248.03 元,2023 年调整金额为 385,315.86 元,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为准。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监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意见
(一)经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二)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准则解释第 17 号》《准则解释第 18 号》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属于按照国家统一要求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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