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的前身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81 年,1998 年脱钩改制,2012 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致同是 Grant Thornton International(致同国际)在中国的唯一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截至 2024 年末,致同拥有合伙人 239 名、注册会计师 1,359 名、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计机构的议案》,后该议案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经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的标准、方式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
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致同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致同事务所及参与审计工作的人员具备独立性,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工作认真、严谨,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致同全面配合公司的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在审计过程中,致同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履行了恰当的、必要的审计程序,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在审计过程中,致同进行了充分的现场审计工作,形成了详细的审计工作底稿,实施了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程序,为致同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提供了依据。经审计,致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
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致同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评估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和专业性情况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致同的独立性、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独立性、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向董事会提出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情况
2024 年 3 月 30 日,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同意续聘致同为公司 2024 年
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审核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情况
2024年度审计收费为人民币104.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人民币8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 19.8 万元,与 2023 年度保持一致。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认为 2024 年度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规模大小、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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