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和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
审核报告
德皓核字[2025]00000767 号
北 京 德 皓 国 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BeijingDehaoInternational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LimitedLiabilityPartnership)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和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
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
目 录 页 次
一、 关于内部控制和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非标准审 1-2
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
二、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 1-5
制和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
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关 于 内 部 控 制 和 财 务 报 表 审 计 报 告 非 标
准 审 计 意 见 涉 及 事 项 影 响 已 消 除 的 审 核
报 告
德皓核字[2025]00000767 号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阳信通”)编制的《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和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一、董事会的责任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编制《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和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亿阳信通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亿阳信通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和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
德皓核字[2025]00000767 号审核报告
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
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
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
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
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23 年度
内部控制和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
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亿阳信
通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和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
的影响已消除。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审核报告仅供亿阳信通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和财务报表审计报
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
所无关。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惠增强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芳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和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
见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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