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对北京德皓国际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止 2024 年 10 月,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 54 人,注册会计师 269 人,其
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96 人。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54,909.97 万元
2023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42,181.74 万元
2023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 33,046.25 万元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9 家,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9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 年 12 月 2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续聘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请公司董事会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并已经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及 12 月 30 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北京德皓国际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并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和其他业务规范,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过程中,北京德皓国际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北京德皓国际在 2024 年度审计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财务报告发表的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是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基础上做出的。北京德皓国际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如下:
(一)在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中,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情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他执行质量等进行了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就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与交流,并持续监督年审工作进展情况,听取关于初审情况的报告,对年审工作结果进行审核。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充分发挥专
业委员会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审查,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德皓国际在公司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度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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