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2-24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证公函【2025】0187 号
关于对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以资抵债相关事项的问询函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2 月 24 日公司提交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阳集团)拟用南京兰埔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兰埔成)9.0134%股权作价抵偿公司此前因违规担保的汇钱途资产案被划扣的 6,048.54 万元。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 条等有关规定,现请你公司核实并披露以下事项。
一、公告显示,截至目前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 31,839.15万元,控股股东亿阳集团承诺于公司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 个月期限届满前(到期日 3 月 13 日)全额以现金方式进行清偿。请公司结合控股股东目前资金筹措进展,评估是否存在不能按期偿还资金占用款项的风险,并充分提示。
二、公告显示,南京兰埔成主要从事聚酯薄膜生产,2023 年、2024 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4.13 亿元、3.59 亿元,净利润分别为-0.61 亿元、-0.24 亿元。2024 年三季度末,南京兰埔成资产负债率为 62.06%。请公司结合南京兰埔成目前净利润持续亏损的实际情况和资产负债率情况,说明本次交易是否有助于改善上市公
司的可持续盈利能力,是否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三、公告显示,本次交易以资产评估值作为以资抵债的定价基础,南京兰埔成 100%股权采用市场法的评估值为 7.46 亿元、增值率137.61%,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值 5.23 亿元、增值率 66.55%,最终采用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请公司说明本次交易选取市场法作为评估结论的原因及合理性,本次交易作价是否公允,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请你公司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责令改正及《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要求,尽快清收被占用的资金,清空资金占用余额,切实改正到位,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请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于 5 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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