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证券代码:600288 证券简称:大恒科技 编号:临 2025-058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孙公司《民事调解书》履行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概述
2024 年 10 月,北京城建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建智控”)
就与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孙公司北京大恒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恒软件”,公司对其持股比例为 72.70%)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事宜将大恒软件诉至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对大恒软件名下银行账户的存款予以冻结,冻结金额以 20,438,611.11元为限。本次诉讼案件及诉讼中涉及建设工程项目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对外披露的《关于控股孙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临 2024-047)。
2024 年 11 月,大恒软件收到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调
解书》(2024)云 0502 民初 6253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6 日对
外披露的《关于控股孙公司收到<民事调解书>的诉讼进展公告》(临 2024-049)。
2025 年 1 月,大恒软件根据《民事调解书》的约定,退还城建智控履约保
证金 500 万元,完成相应阶段的还款义务。因该项诉讼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对应的大恒软件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资金已解除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25 日对外披露的《关于控股孙公司<民事调解书>履行进展公告》(临 2025-006)。
二、履行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大恒软件已履行完毕《民事调解书》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约保证金亦已按期全部退还。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诉讼案件,双方已自愿达成调解并经法院确认,根据《民事调解书》,大恒软件已向城建智控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公司已根据《民事调解书》的内容及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相应账务处理,不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最终会计处理及财务数据以审计机构年度确认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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