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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恒科技: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3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
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于2008年12月8日成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截止 2024 年末,北京德皓国际拥有合伙人 66 人、注册会计师 300 名,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40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26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事前审议后提交董事会。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北京德皓国际对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北京德皓国际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北京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沟通。

经审计,北京德皓国际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北京德皓国际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
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有关要求,审计委员会关注了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
况。2024 年 5 月 28 日,审计委员会主持了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沟通会,就前任会
计师审计情况总结、审计工作衔接、审计工作重点问题等进行了深入交流。

(二)2024 年 6 月 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
同意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为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对北京德皓国际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北京德皓国际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相关审计意见独立、客观、公正,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求。

(三)2024 年 12 月 2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
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会计师对 2024 年度报告审计范围、内部控制的审计方案、预审阶段的工作内容和工作重点、预审阶段发现的问题、审计时间进度安排、重点审计事项的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汇报,审议委员会依据汇报情况,提出了对北京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的关切,督促会计师就相关问题进行重点审计,并协助公司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汇报的审计策略予以认可的同时,要求其对重点审计事项加强沟通交流。

(四)2025 年 2 月 25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
目经理、公司管理层召开年报审计中期工作沟通会议。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北京德皓国际关于本次年审重点审计公司情况、关注到的主要问题、北京证监局监管提示函中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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