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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10-30
证券简称:羚锐制药 证券代码:600285 公告编号:2025-033 号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
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各项治理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主要内容为统一将“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删除监事会和监事章节及相关内容、监事会职责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等,并规范了部分条款表述。此外,如因上述删减和新增部分条款相应调整章节序号、条款序号及援引条款序号,标点调整以及不影响条款实际含义的表述调整等非实质变更,不再逐条列示。《公司章程》主要条款修订对照情况如下:
原公司章程 修订后公司章程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
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程。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第二条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 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河南省人民政府豫股批字[1999]09 号文批 公司经河南省人民政府豫股批字[1999]09 号文批准,以发
准,以发起方式设立;在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 起方式设立;在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
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号码为豫工商企 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6144026968。
410000100020652。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
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
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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