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10-10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南钢股份
股票代码:600282.SH
收购人: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六合区卸甲甸
通讯地址:南京市六合区卸甲甸
一致行动人: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黄石市黄石大道 316 号
通讯地址:湖北省黄石市黄石大道 316 号
一致行动人: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六合区卸甲甸
通讯地址:南京市六合区卸甲甸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十月
收购人声明
本声明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收购报告书“释义”部分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涵义。
一、本报告书系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格式准则第 16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格式准则第 16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南钢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南钢股份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相关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收购尚需履行的程序包括: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南钢股份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必要批准或核准(如有)。本次收购系为优化股权架构、压降法人层级,对上市公司直接控股股东进行的股权结构调整。南钢集团以吸收合并南京钢联的方式取得南京钢联持有的南钢股份57.13%股份及南钢联合 100%股权,交易完成后南钢股份实际控制人保持不变。本次收购系南钢集团吸收合并南京钢联后,其由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变更为直接控股股东,本次收购未导致南钢股份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收购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4
第二节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5
第三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19
第四节 收购方式......20
第五节 资金来源......24
第六节 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25
第七节 后续计划......27
第八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29
第九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33
第十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34
第十一节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财务资料......35
第十二节 其他重大事项......54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60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说明,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涵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本公司/公司/收购人/南钢 指 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集团
新冶钢/一致行动人 指 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
南京钢联 指 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
南钢联合/一致行动人 指 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
南钢股份/上市公司 指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特钢 指 泰富特钢(江苏)有限公司
盈联钢铁 指 盈联钢铁有限公司
中信泰富 指 中信泰富有限公司
中信股份 指 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司,证券代码:
00267.HK
中信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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