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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25 18:15:30 股吧网页版
子公司补税及滞纳金7392万元,中央商场业绩雪上加霜!此前被指拖欠租金
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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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5日盘后,中央商场(600280)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百货”)近期按税务部门风险提示对涉税业务开展了自查。

  经自查,新亚百货需补缴税款及滞纳金约7392.04万元,其中税款本金约4841.45万元,滞纳金约2550.59万元。

  中央商场表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上述补缴税款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

  新亚百货补缴上述税款将计入公司2025年当期损益,预计将影响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6132.94万元,最终以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公司对上述事项高度重视,将继续积极与税务机关进行沟通,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通过合适途径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据公开资料,中央商场于2000年在上交所上市,主业为百货零售,同时通过同“罗森”的战略合作拓展便利店业务,兼有部分房地产开发业务。

  近年来,中央商场业绩低迷。2018年至2024年,该公司营收连降7年。其中,2022年至2024年,中央商场连亏3年。

  2025年前三季度,中央商场实现营收16.29亿元,同比减少9.63%;归母净利润-5353.79万元,同比暴跌108.99%。

  值得注意的是,中央商场近日陷入租赁合同纠纷。

  9月5日,中央商场公告称,公司与徐州和瑞华物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和瑞华”)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被徐州和瑞华提起仲裁申请。徐州和瑞华表示,中央商场拖欠租金,共计5199.5万元。

  12月22日,中央商场披露仲裁进展称,法院确认公司与徐州和瑞华签订的《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二)》第十条约定的仲裁条款有效。本案申请费人民币400元,由申请人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中央商场表示,由于本案尚未正式开庭审理,租赁款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影响暂不确定。

  二级市场上,截至25日收盘,中央商场跌3.50%,报4.41元/股,总市值49.7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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