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4
证券代码:600278 证券简称:东方创业 编号:临 2026-006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用于回购的资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回购的 A 股股票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期限自公司 2025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2025 年 11 月 21 日)不超过 3 个月,
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 11.62 元/股。
2025 年 12 月 4 日,公司发布 2025 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实施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登记 2025 年 12 月 9 日的总股本 871,915,55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
派发现金红利 0.029 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 2025 年 12 月 10 日;同时,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自 2025 年 12 月 10 日
起,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原来的不超过 11.62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 11.59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编号为 2025-040 、 2025-045 、 2025-047 、2025-049 和2025-050 号的《关于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注册资本预案的公告》、《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25 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和《关于实施 2025 年中期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二、取得《贷款承诺函》的具体情况
近日,公司取得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民生上海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同意对公司提供贷款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整,贷款期限为三年,贷款用途仅限于回购公司股票,具体贷款条件以最终签订的贷款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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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约定为准。在《贷款承诺函》有效期内,如公司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公司发生信用状况恶化、或拟定贷款用途等发生重大变化、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政策变化、或不满足民生上海分行额度管理及其他条件等,使得公司申请贷款或还款能力达不到民生上海分行要求的,民生上海分行有权无需经公司同意而单方终止贷款承诺。《贷款承诺函》不得转让,不得作为担保、融资和变相融资的依据。
三、其他事项
本次取得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数量以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按照回购方案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并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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