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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10-31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注册资本预案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用途: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鼓励投资者长期理性价值投资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数量或资金总额:计划股份回购总金额5,000万元-10,000万元,回购股份数4,302,926股—8,605,851股
拟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拟回购价格或价格区间: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11.62元/股
本次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风险提示: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存在未能获得股东会审
议通过的风险。
(二)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价格上
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三)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需通知债权人,
可能存在公司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四)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
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
施的风险。
(五)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
变化等原因,导致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六)如遇有关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
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议及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10 月 30 日,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注册资本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鼓励投资者长期理性价值投资,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计划股份
回购总金额 5,000 万元-10,000 万元,回购股份数 4,302,926 股—8,605,851 股,占
目前公司总股本(871,915,557 股)的 0.49%-0.99%。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公司为减少注册资本实施本次回购,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尚需取得债权人同意。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本次回购股份有利于维护公司价值及全体股东权益。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回购的 A 股股票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四)回购期限、起止日期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将根据股东会决议,在回购期限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1、如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回购用途 拟回购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 拟回购资金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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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