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陈子雷
我作为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现将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陈子雷先生 出生于1966年12月,经济学博士、教授。曾任东京国际大学国
际交流研究所研究员,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助理研究员。现任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日本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教授,三井住友海上火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瑞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民主促进会上海市委员会市委委员、上海市欧美同学会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分会会长、海南省发改委沪琼合作专家顾问、全国日本经济学会副会长、上海市日本学会会长、上海市经济学会副秘书长、上海市社联委员及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年度,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和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4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会议名称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其中: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备注
会议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董事会 12 12 8 0 0
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 3 3 2 0 0
委员会
董事会 1 1 0 0 0
会议名称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其中: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备注
会议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战略委员会
董事会 6 6 3 0 0
审计委员会
股东大会 1 1 0 0 0
(二)2024 年度参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我对《关于修订<薪酬委员会实施细则>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经营者薪酬实施的议案》、《关于 2024年度经营者薪酬的方案》、《关于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认定并确定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处理方式的议案》等事项进行了审核与审议,并发表了专业的意见。
2. 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成员,2024 年度我对公司战略参股华福证券进行了详细的讨论,并发表了专业的意见。
3.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2024 年度我对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
工作进行了核查、监督,与负责年审的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对《2023 年度财务报告》、《2023 年度董事会内控自我评价报告》、《2023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关于计提2023 年度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关于聘用 2024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审计费用的议案》及及《2024 年度定期报告》(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等议案发表了专项意见并形成决议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讨论。
报告期内,我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和其他相关材料,对公司关联交易、担保、东方国际集团财务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修订公司章程等重大事项,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独立、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参加培训情况
2024年8月27日,我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2024年第四期独立董事后续培训。2024年12月19日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反舞弊履职要点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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