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证券代码:600276 证券简称:恒瑞医药 公告编号:临 2025-062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关于 HRS-1167 片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将于近期开展临床试验。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物的基本情况
药物名称:HRS-1167 片
剂 型:片剂
申请事项:临床试验
受 理 号:CXHL2500109、CXHL2500110、CXHL2500111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
年 1 月 22 日受理的 HRS-1167 片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同意本品开展临床试
验,具体为“HRS-1167 联合醋酸阿比特龙及泼尼松(AA-P)治疗转移性前列腺癌的开放、多中心Ⅰb/Ⅱ期临床研究”。
二、药物的其他情况
HRS-1167 片为公司自主研发且具有知识产权的高选择性、高活性、可口服的 PARP1 小分子抑制剂,属于第二代 PARP 抑制剂。多聚腺苷二磷酸核糖聚合酶(PARP)是修复 DNA 损伤的关键,第一代 PARP 抑制剂已被证明对同源重组修复缺陷(HRR)阳性的肿瘤是有效的,例如带有 BRCA 突变的乳腺癌、卵巢癌、前
列腺癌和胰腺癌。与第一代 PARP 抑制剂相比,HRS-1167 对 PARP1 的选择性更
高、亲和力更强。HRS-1167 目前处于早期临床开发阶段,有潜力作为单一疗法和联合疗法治疗更多患者,包括此前无法应用 PARP 抑制剂的肿瘤患者。经查询,
国内外暂无同类产品获批上市。截至目前,HRS-1167 片相关项目累计已投入研发费用约 7,211 万元。
三、风险提示
根据我国药品注册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药物在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后,尚需开展临床试验并经国家药监局审评、审批通过后方可生产上市。药品从研制、临床试验报批到投产的周期长、环节多,药品研发及至上市容易受到一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公司将按国家有关规定积极推进上述研发项目,并及时对项目后续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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