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1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5-029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回购股份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公司 2024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回购金额及资金来源:不低于人民币 40,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回购用途: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其中,根据公司自身情况,拟用于股权激励的股份数量预计不超过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6%),具体数量将以未来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方案为准;除此之外,本次回购的其余股份拟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数量以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毕的结果为准;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01 元/股;
回购数量: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01 元/股、资金总额不低于人
民币 40,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条件下,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3,330.55 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2.39%),不超过 4,995.84 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3.5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向公司全体持有公司股份的董监高、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实控人问询后,回复如下:公司全体持有公司股份的董监高、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实控
人自 2025 年 4 月 10 日(公司首次披露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实施存在以下风险:
1、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如公司此次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存在因为相关方案未能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或员工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一、回购预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化能源”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公司业务近几年取得了较快发展,研发能力、经营能力大幅提高,公司未来发展前景良好。近期受宏观环境、行业环境和资本市场波动的多重压力,为使股价与公司价值匹配,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股东回报,构建长期稳定的投资者群体,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经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与发展战略,公司拟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用途
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其中,根据公司自身情况,拟用于股权激励的股份数量预计不超过 5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6%),具体数量将以未来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方案为准;除此之外,本次回购的其余股份拟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数量以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毕的结果为准。
(五)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拟用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根据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和证券价格走势以及公司所处行业的市盈率水平,确定公司本次回购社会公众股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2.01 元/股,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
过本次回购决议日的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若在回购期内
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等事项,应对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七)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