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股东和董事会所赋予的权利,对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都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成员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2 名独立董事:陈亚民先生、钱协良先生和 1 名非独立董事:唐沪军先生 3 名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在审计委员会成员中占半数以上;主任委员和召集人由具有会计丰富专业知识和经验的独立董事陈亚民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的成员组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7 次会议,全体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亲自出席了以现场方式召开的全部会议,对相关议题发表专业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 年 1 月 15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4 年第一
次会议,会议 1、听取了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2023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和工作计划的介绍,同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时间安排;2、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书面提交 2023 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及财务状况简要说明等其他相关材料;3、审阅了公司编制的 2023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初稿(未经审计),同意提交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年度审计。
(二)2024 年 3 月 21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4 年第二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1、《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将该报告及报告摘要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2、《关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3、《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4、《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5、《公司计提 2023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6、《公司拟续聘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8、《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和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9、《审计委员
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10 、《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三)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4 年第三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1、《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意将该报告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2、《公司 2024 年度第一季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四)2024 年 8 月 17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4 年第四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2、《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3、《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4、《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6、《关于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7、《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8、《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9、《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特定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11、《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12、《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将前述 12 项议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五)2024 年 7 月 8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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