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上会”)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改
制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 755 号 25 层
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截至 2024 年末,上会拥有合伙人人数 112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553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85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拟续聘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决定续聘上会为公司 2024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总额不超过 85 万元(其中内控审计费用 10 万元)。
二、2024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上会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
等的相关要求,审计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
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及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同时,对公司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上会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特别风险、关键审计事项及重点审计领域等事项进行沟通。
经审计,上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
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
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
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上会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024 年 3 月 21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拟续聘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在上会进场前,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审阅了该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协商相关的时间安排。
(三)在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审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为了掌握更细致真实的年审工作情况,审计委
员会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与 4 月 14 日两次向上会发函,了解审计中
存在的问题,敦促其按质按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对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中存在的不同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双方意见,积极进行相关协调,确保年报审计工作圆满完成。
(四)上会出具 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 2024 年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在审计过程中的关注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会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进行了核查和评估,认为该所在对公司审计期间勤勉尽职,遵循执业准则,独立、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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