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关于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目 录
1、 专项审计报告
2、 附表
委托单位: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021-52920000(审计单位)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
专项审核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5)第 5784 号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上海开开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出具了审计报告(报告书编号为:上会师报字(2025)第 5786 号)。
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是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 2 号—业务办理(2023 年 12 月修订)》(上证函〔2023〕3870 号)的规定,
编制了后附的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
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业务办理(2023 年 12 月修订)》(上证函〔2023〕3870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总表所载资料与贵公司 2024 年度已审的会计报表及相关资料的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
为了更好的理解 2024 年度贵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报告仅供贵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相关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年报披露之用,不得用作其他目的。
附件: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时英浩
中国注册会计师:胡文妤
中国 上海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表 2
关于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
单位:万元
非经营性资金占 资金占用方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核 2024 年期 2024 年度占用 2024 年度占 2024 年度 2024 年期 占用形
用 名称 的关联关系 算的会计科 初占用资 累计发生金额 用资金的利 偿还累计 末占用资 成原因 占用性质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