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沪主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应当对持股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贵公司是否可以向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江西省国资委报告,要求协调江西省港航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不参与投票,以便将中国证监会有关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规定落到实处?
赣粤高速: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始终按照监管规定执行。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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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上证e互动)
答复时间 2025-05-26 18: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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