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证券代码:600268 股票简称:国电南自 公告编号:临2025-050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上午 10:00 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在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新模范马路 38 号,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电力数智产业园 1 号楼 1101 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名,其中,参加
现场会议的董事 7 名,董事刘颖先生、独立董事谢磊先生以视频接入方式参会。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经海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票为 9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该议案的财务信息部分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国电南自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同意《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同意票为 9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锁条件的 2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 88,578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进行审核后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激励对象个人层面业绩考核等其他解锁条件均已达成,且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的考核结果相符,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及股份上市相关事宜。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详见《国电南自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三)同意《关于参股子公司南京华启置业有限公司同比例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票为 9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保利江苏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对参股子公司南京华启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启置业”)同比例减资,同意使华启置业注册资
本 由 900,735,705.52 元 减 少 至 714,000,000.00 元 , 合 计 减 资 金 额
186,735,705.52 元,其中公司减资金额为 91,500,495.70 元。本次减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华启置业 49%股权,公司出资金额变更为 349,860,000.00 元。
鉴于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董文女士兼任华启置业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华启置业是公司关联法人,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事项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经营层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事宜。
详见《国电南自关于参股子公司南京华启置业有限公司同比例减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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