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4 16:50:43 股吧网页版
国电南自:国电南自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
的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 年 12 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 号
68 号楼 A-1 和 A-5 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的议案》,后该议案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经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
意聘请天职国际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提供审计及相关服务。

2025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发布《关于变更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
计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2025 年 2 月 27 日,公司收到天职国际送达的《关
于变更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天职国际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指派汪娟为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黄锦思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 2024 年度审计服务。鉴于原签字会计师黄锦思因工作调整的原因,不再继续担任本项目的签字会计师,天职国际现指派郑业伟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会同汪娟继续完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变更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签字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汪娟,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郑业伟。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职国际就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天职国际审计小组的组成人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天职国际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经审计,天职国际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各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 年 3 月 27日,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2024 年 12 月 26 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方式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年报审计及年报内部控制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