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已经 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负责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工作,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向全部内幕信息知情人通报了有关法律法规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相关规定。
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
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证券法务部作为董事会日常办事机构,协助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等相关工作。
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将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公司各部门和子分公司负责人、涉及内幕信息会议的会议召集人或组织者是本制度的直接责任人和执行主体,负责向证券法务部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情况。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在证券交易活动中,
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尚未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开披露的信息。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对公司的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3.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4.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5.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6.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7.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者总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8.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业务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9.公司分配股利、增资的计划,公司股权结构的重要变化,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10.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11.公司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1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对公司债券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1.公司股权结构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3.公司重大资产抵押、质押、出售、转让、报废;
4.公司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
5.公司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6.公司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7.公司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8.公司分配股利,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9.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
10.公司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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