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5
证券代码:600267 证券简称:海正药业 公告编号:临 2026-02 号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协议
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正药业”)持股 5%以上股东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集团”)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协议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 72,673,907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6.06%,股份性质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若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实施完成,国贸集团将不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公开征集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
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尚需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等有权机构的批准,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进入公开征集转让程序。因此,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实施能否取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及批准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后续能否进入公开征集转让程序及何时进入公开转让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在完成公开征集转让程序前,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受让方存在不确定性。
2025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国贸集团《拟公开征集转让所持海正药业6.06%股份的告知函》,国贸集团拟以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协议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72,673,907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6.06%。股份性质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价格将不低于本次公开征集转让提示性公告日(2026年1月5日)前30个交易日的
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最终转让价格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公开征集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等有权机构批复的结果确定。在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完成前,如果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转让股份的价格和数量相应调整。
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尚需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等有权机构的批准,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进入公开征集转让程序。因此,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实施能否取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等有权机构的批准及批准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后续能否进入公开征集转让程序及何时进入公开转让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在完成公开征集转让程序前,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受让方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与国贸集团保持密切联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根据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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