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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8 11:44:00 股吧网页版 发布于 上海
证监会就《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第四条至第七条要求:一是董事会应当重视上市公司质量的提升,在各项重大决策和具体工作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二是董事长应当做好相关工作的督促、推动和协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三是董事会秘书应当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请问公司这些措施落实了没有?为什么股价连十年前都不如?国有资产流失谁负责任?
海正药业: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事项。公司始终秉持尊重与坦诚的态度,重视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过去几年公司每年均与百余家机构投资者交流,今年以来已累计接待或反路演包括博时、交银、汇添富、睿远、人保、广发等150余家调研交流。公司相信只要把基本面做好,通过战略布局提速和市值管理配合,海正药业终会回归应有的市场价值。二级市场买卖交易系市场行为,请您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来自 上证e互动)  答复时间 2025-12-19 13: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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