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7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 景谷 公告编号:2025-103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部分银行贷款提前到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银木业”)收到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沟新城支行(以下简称“沧州银行”)发来的《宣布贷款提前到期通知书》,沧州银行宣
布将原定于 2026 年 3 月 29 日到期的合计人民币 14,825 万元贷款提前到期。本
次贷款提前到期并要求一次性清偿,将导致汇银木业债务风险进一步加剧,对其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部分银行贷款提前到期的情况
近日,公司及汇银木业收到沧州银行发来的《宣布贷款提前到期通知书》,宣布汇银木业在沧州银行白沟新城支行借款合同项下全部剩余贷款本息于 2025
年 11 月 2 日提前到期,要求即刻一次性清偿全部剩余贷款本金 14,825 万元及截
至实际还款日的应付利息(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
截至 2025 年 10 月末,汇银木业在沧州银行白沟新城支行的债务情况具体如
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贷款主体 债权人 贷款期限 贷款金额 本金余额 贷款方式
沧州银行 2023 年 3 月 汇银木业以
汇银木业 白沟新城 30 日至 2026 9,700 9,215 其自有厂房
支行 年 3 月 29 日 和工业用地
抵押担保
沧州银行 2023 年 3 月 汇银木业以
汇银木业 白沟新城 30 日至 2026 3,800 3,610 其自有通用
支行 年 3 月 29 日 设备抵押担
保
沧州银行 2023 年 3 月
汇银木业 白沟新城 30 日至 2026 6,500 2,000 信用借款
支行 年 3 月 29 日
合计 20,000 14,825
汇银木业原实际控制人崔会军、王兰存与沧州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对上述 3 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公司已采取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1、公司高度重视此事,已成立专项应对小组,并与沧州银行积极沟通,共同探讨风险化解方案。公司将持续推动各方在合法合规框架下进行沟通,以尽快解决上述贷款问题。
2、公司将基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需要与沧州银行继续磋商。同时,公司坚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若任何方因该事项单方面采取不当措施侵害公司权益,公司将坚决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保留依法提起反诉或另行诉讼进行索赔的权利。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汇银木业收到沧州银行主张的到期债务本金合计为 14,82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55.88%。
2、因沧州银行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将导致控股子公司可能面临新增诉讼、仲裁等风险,可能对其财务状况及日常生产经营造成较大影响。
3、目前,公司筹划出售汇银木业 51%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正有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推进,但重组尚需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进展,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公司指定媒体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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