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4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资料
2025 年 5 月
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
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及《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 和《股东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 特制订本须知:
一、 参加股东会的人员为截止 2025 年 5 月 15 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包括股东委托的代
理人)、 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有关人员。
二、 全体与会股东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 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
不得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 参加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及进入会议现场人员
要保持现场安静, 请关闭手机及其他通讯设备。
三、 股东会召开期间, 只接受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 股东参加股东
会, 依法享有发言权、 质询权、 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或股东代表在征得股东会
主持人的许可后进行发言, 应向股东会报告姓名或单位名称及持有股份数。
四、 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在股东会上发言, 必须经会议主持人许可, 股
东或股东代表在发言时, 应言简意赅, 尽量围绕本次股东会会议议题进行讨论,
如有相同意见, 请不要重复发言。
五、 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方式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股东以其持
有的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 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请与会股东按
照表决票上的提示认真填写。
六、 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 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
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 公司有
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七、 因网络投票的需要, 现场投票表决后需休会至下午 16 时 30 分网络投
票结果统计后再回到现场参加会议。
八、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对股东会全部过程及表决结果
进行现场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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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 2024 年 5 月 23 日(星期五) 上午 10:00
会议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 号银泰中心 C 座 2201A 会议室
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葛意达先生
会议出席人: 截止 2025 年 5 月 15 日(星期四) 下午交易结束后, 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会议议程:
一、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介绍会议出席情况, 并宣布股东会会议须知。
二、 审议会议议题:
1、 审议《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审议《2024 年年度报告》 及摘要;
5、 审议《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6、 审议《关于 2025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7、 审议《关于 2025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8、 审议《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9、 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10、 审议《关于与控股股东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1、 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12.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2.01、 滕斌圣
12.02、 王同海
12.03、 黄华敏
三、 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发言, 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回答相关问题。
四、 推举股东会监票人、 计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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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股东对股东会议案进行表决。
六、 统计现场股东表决票数, 宣布表决结果。
七、 网络投票结果产生后, 宣布本次股东会现场和网络投票结果合并后的表决结果。
八、 律师宣读本次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九、 参会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等对会议有关决议、 会议记录等签字确认。
十、 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会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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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 年度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认真履
行《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 赋
予的职责, 严格执行股东会决议, 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 不断规范公司
治理。 全体董事认真负责, 勤勉尽职, 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
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现形成《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
工作报告》, 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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