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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股份: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吕莹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2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吕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认真且独立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作用。在报告期内,我恪尽职守,积极关注和参与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认真参加各项会议并结合自身专业特长给出合理建议,为公司规范治理水平提升及稳步发展贡献力量,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保证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现就本人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履职的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吕莹:男,1962 年 11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1983 年 8 月—1986 年4 月在原机械工业部轴承工业局任工程师;1986 年 5 月—1987年 4 月在原机械工业部通用零部件局任副主任科员;1987 年 5月—1988 年 7 月在原国家机械工业委员会生产司计划处任副主
任科员;1988 年 8 月—1994 年 2 月在原机械电子工业部生产司
计划一处任主任科员;1994 年 3 月—1998 年 8 月在原机械工业
部生产与信息统计司计划处任副处长;1998 年 9 月—2010 年 11
月在中国机械工业国际合作咨询服务中心任副处长;2010 年 12月至今,在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历任统计信息部主任、协会副秘书长;2018 年 3 月至今兼任北京天施华工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总经理,2023 年 6 月 19 日起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我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持续保持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本着审慎的态度,在每次会议召开之前,与管理层沟通,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获取做出准确决策所需要的信息,独立、客观、审慎地做出判断,在此基础上行使自己的表决权。在会议召开的过程中,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内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均亲自出席了各次
会议,未有缺席或委托其它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况,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审议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
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内共召开 6 次董事会。均亲自出席了各次会
议,未有缺席或委托其它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况,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赋予的职权,勤勉履职,做到了会前认真审阅文件资料、主动获取相关信息,详细了解议案背景情况;会上充分讨论,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会后通过多种渠道了解审议事项进展情况,确保会议决策事项有效落实,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合规运作贡献力量。报告期内,本人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提交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况,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1 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详情如下:

2024 年 4 月 15 日,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召开了 2023 年度会
议,审议了关于《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4 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预算》《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开展矿用车租赁业务》6 项议案。

本人认为,上述事项符合《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对所议议案投赞成票。

(四)与中小股东的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积极关注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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