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8
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临 2025-026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9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确认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16 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人民大道西段 568 号公司一楼
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卫主持。
一、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因公司重新修改了《公司章程》,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要求,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薛跃(独立董事)、刘葳(独立董事)、赵芳华三人组成,其中薛跃担任召集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同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全体成员选举公司董事长陈卫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同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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