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1 17:38:31 股吧网页版
阳光照明:阳光照明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王瑞林)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2


阳光照明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王瑞林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了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充分发挥我的经验和专长,在完善本公司治理和重大决策等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对有关事项发表了中肯、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了本公司广大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担任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王瑞林,男,1960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四川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博导,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四川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2003 年 4 月被四川大学以优秀人才从英国帝国理工引进回国,2003 年 5 月任教教授至今,承担包括科技部“863”、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教育部重点培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四川省科技重大项目和科技支撑计划、横向科研项目等 30 余项,总经费超 3000万元,已发表研究论文 240 余篇,从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的教学科研工作,主要研究方向:1)二次电池、低温燃料电池之催化剂材料的合成与催化性能研究;2)全钒液流电池关键材料的合成与其性能研究;3)太阳光催化分解水制氢光催化材料的制备与性能的研究;4)高/超高纯碲铋等稀散稀贵材料技术研发;5)薄膜太阳电池关键材料与器件研究。

本人于 2023 年 5 月 25 日经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成为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与公司无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均出席了以上两次会议。本人认为公司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阳光照明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程》的有关规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应出席董事会5次,均按时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出席率100%,讨论内容涵盖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2023年年报相关议案、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等议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共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会议。本人对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

(二)其他履职情况

1、关注公司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定期关注和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业务发展,监督内部控制的运行以及公司规章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重视加强与内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深入了解公司运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同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向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反馈关于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上证 e 互动等平台上公司股东的提问,了解公司股东的想法和关注事项;亦注重参与公司投资者管理方面的工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3、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方式,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密切跟进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4、参加履职相关培训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现场或线上方式认真学习公司不定期发送的监管培训资料,学习上市公司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案例等。本人于2024 年 12 月参加了上交所组织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反舞弊履职要点及建议”专题培训。

(三)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