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1 17:38:31 股吧网页版
阳光照明:阳光照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2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中汇 2024 年审计资质及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审查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对中汇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等进行严格的审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具体如下:

(一)(一)2024 年年报审计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中汇进场审计前,审阅了中汇对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计划、相关注意事项、年报审计范围及内控审计范围等资料。

(二)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审计会计师进行充分的沟通与交流,对与审计关键事项、相关建议等内容高度关注;

(三)中汇出具 2024 年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与中汇就公司 2024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在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进行了核查和评估,认为该所在对公司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执业准则,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和职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完整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1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