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5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25-061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破产重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破产重整的议案》,受内外部市场环境影响,公司全资子公司韶关石人嶂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石人嶂公司”)经营处于持续亏损状态,已出现生产经营停滞、资不抵债和司法纠纷频发的困境,可持续发展能力严重不足。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同意石人嶂公司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具体组织实施对石人嶂公司的破产重整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石人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韶关石人嶂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02 年 12 月 31 日
3、法定代表人:余琼星
4、注册资本:5,464.18 万元人民币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注册地址:始兴县石人嶂
7、经营范围:钨矿开采、附属产品的选料加工、销售,机械加
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12,373.37 万元,
负债总额为 23,410.46 万元;2024 年营业收入 461.83 万元,净利润
-2,515.06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为经审计数)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12,936.33 万元,负
债总额 25,719.53 万元;2025 年营业收入 625.33 万元,净利润
-1,765.14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为未经审计数)
二、申请破产重整的原因
石人嶂公司目前资产负债率高企,生产经营停滞,资源接续困难,现已资不抵债,存在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的风险,进而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的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根据上述石人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其全部资产已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上述《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申请破产重整的法定条件。
三、申请破产重整对公司的影响
石人嶂公司破产重整是公司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及可持续发展做出的重要决策,符合公司对所属企业进行结构调整、改革重组的整体部署,石人嶂公司破产重整后将有利于减轻公司的经营负担,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生产经营,不会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造成影响。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对石人嶂公司应收款项 16,059.39
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 12,609.94 万元,净额 3,449.46 万元,公司对石人嶂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为 5,852.99 万元,已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486.74 万元,净额 5,366.25 万元,公司已对石人嶂公司
的长期资产计提了 3,380 万元的资产减值准备。
四、公司采取的措施及风险提示
鉴于本次申请破产重整尚待法院受理并裁定,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的具体影响也需待破产重整方案明确后方能确定,如石人嶂公司破产重整失败,将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公司作为石人嶂公司的债权人,将积极参与配合破产重整工作,保证重整工作的顺利推进,积极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权利,并根据破产重整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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