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25-053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主要负责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及2025 年内部控制审计,聘期 1 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杨晨辉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150 人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887 人,其中: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04 人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10,734.12 万元
2024 年审计业务收入:189,880.76 万元
2024 年证券业务收入:80,472.37 万元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2,主要涉及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2,475.47 万元
2024 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7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投资者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东方金钰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60%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
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赔付总金额很小。投资者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蓝盾信息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投资者与致生联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致生联发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上述案件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
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47 次、自律监管措施 9 次、纪律处分 3 次;
5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28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纪律处分 5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高世茂,2001 年 12 月成为注册
会计师,2003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 2 月开始在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 11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 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勇,2022 年 3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
1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 9 月开始在大华所工作,2025年 11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 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熊亚菊,1999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1997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 年 2 月开始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3 年开始从事质控复核工作,2024 年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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