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 2025-057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下午 14:00,在广州市番禺区汉溪大
道东 386 号广晟万博城 A 塔写字楼 37 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
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杨杰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广晟有色金
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编制的《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舞弊行为和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时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详见公告“临 2025-05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三、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
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详见公告“临 2025-052”)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四、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详见公告“临 2025-053”)
公司拟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主要负责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 2025 年内部控制审计,聘期 1 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五、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
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详见公告“临 2025-054”)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
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详见公告“临 2025-056”)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
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详见公告“临 2025-058”)
会议还听取了办公室(党委办)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董事会授权事项决策落实情况的汇报。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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