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25-051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根据新《公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继续购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责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责险的具体方案
投保人: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险人: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和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并经合法程序选任或指派,在保险期间前或保险期间内担任被保险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以及雇员的自然人。
赔偿限额:10,000 万元人民币
保险费总额:不超过 50 万元人民币(含税)
保险期限:12 个月
二、相关授权事宜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董责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主体为被保险人;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赔偿限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责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三年。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八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该议案还需要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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