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25-052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有关规定,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财政部《关于新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资〔2025〕101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进一步推动公司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
险管理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的第九
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方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字
[2025]0011003919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 2024 年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846,608,726.10 元,盈余公积为 21,470,180.73 元,资本公积为 3,438,762,263.24 元。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先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 21,470,180.73 元弥补母公司累计亏损,剩余亏损825,138,545.37 元使用资本公积弥补。本次公积金弥补亏损以公司2024 年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负数弥补至零为限。
本次拟用于弥补亏损的资本公积全部来源于股东以货币方式出资形成的资本(股本)溢价。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主要是因为公司的历史经营亏损金额较大,虽 2019 年-2023 年
经营利润有所弥补,但 2024 年受稀土产品市场价格同比大幅下降的影响,公司亏损有所扩大。截至 2024 年年底,公司母公司的累计未分配利润进一步扩大至-846,608,726.10 元。
三、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积金弥补亏损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母公司盈余公积减少
至 0 元,资本公积减少至 2,628,426,686.20 元,公司母公司 2024 年
年末未分配利润为 0 元。
公司通过实施本次公积金弥补亏损方案,将有效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使公司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实现公司的高质量发展。
四、审议程序
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方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及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
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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