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0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5-075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九届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 2025 年 9 月 13 日以通讯方式向各
位董事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在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165 号中天广场 27 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士发先生主持,应到会董事 11人(其中:独立董事 4 人),实际到会董事 11 人,其中:副董事长蔺剑,董事闫军、张涛及独立董事蔡镇疆、甄卫军、高丽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士发先生主持,公司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副董事长的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万良辉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副
董事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 号)。
(二)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成员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副董事长万良辉为公司董事会第九届战略委员会成员。增补后的战略委员会委员为:韩士发、万良辉、闫军、蔡镇疆、甄卫军,韩士发为主任委员,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三)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成员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独立董事吴中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第九届审计委员会成员。增补后的审计委员会委员为:吴中华、韩士发、蔺剑、蔡镇疆、高丽,吴中华为主任委员,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四)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独立董事吴中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第九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增补后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为:高丽、韩士发、戚庆丰、吴中华、甄卫军,高丽为主任委员,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五)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优化公司组织机
构及职能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对公司部分组织机构及职能给予优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优化公司组织机构及职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7 号)。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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