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9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5-044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7/23,由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40,000万元~80,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10.29元/股
回购用途 √减少注册资本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69,699,500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1.0616%
实际回购金额 504,980,358.52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5.73元/股~8.40元/股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8 日召开
了董事会第九届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股份回购所支付金额已超过方案预计金额的最低限额,且综合考虑业务统筹安排,同意提前终止股份回购实施,即回购期限提前届满且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召开了董事会第九届第七次会议、监事
会第九届第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7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4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含)的自有资金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自
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全部予以注销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8 日披露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主要方案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公司当前经营状况及发展态势良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内在投资价值的高度认可,立足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增长,为维护公司市值和股东利益,提升每股收益及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树立企业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经审慎研究,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广汇集团”)提议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并将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将回购的股份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如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回购股份方案即实施完毕: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股份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
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股份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
时披露。
(五)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回购用途 拟回购数量 占公司总股 拟回购资金总额 回购实施期限
(万股) 本的比例(%) (万元)
注销并减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