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3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5-98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制度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 年 12 月 12 日,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中恒集团”)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
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之日起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监事会职责。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成员刘明亮、王剑、童鲲将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
二、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上述取消监事会事项,公司拟对 《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公 司章程》修订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原章程条款 修订后章程条款
第一条 为维护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维护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参照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公
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司章程指引》,制订本章程。
第三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 第三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是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批 公司是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批
2 准,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08 准,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08
年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重新登记注 年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重新登记注
册 , 取 得 营 业 执 照 , 营 业 执 照 号 码 为 企 册 , 取 得 营 业 执 照,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450400000010031。 914504001982304689。
第四条 公司于2000年10月2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 第四条 公司于2000年10月2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
3 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首
股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