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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恒集团: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18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2025 年 9 月 29 日

议案目录

序号 议案名称 页码

议案 1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

议案 2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王靓女士为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7

议案 3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李骅先生为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8

议案 1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 年 4 月 28 日,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4 年度业绩未满足《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相关业绩考核条件,同时存在 20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申请退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 7 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条件,公司拟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1,065,300 股予以回购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情况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

1.经营业绩未满足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条件的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在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中,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条件对净利润(即: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考核要求为:2024 年净利润基于 2020 年的增长率不低于 36%,且不低于同行业净利润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净利润 75 分位值。激励对象解除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必须满足上述条件;对于未满足解锁条件,由公司回购并注销其持有的该次解除限售对应的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数据,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3,076.10 万元,2024 年度业绩未达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指标。因此,公司拟回购注销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股份授予的 4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未满足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条件的 102,000 股限制性股票。

2.激励对象自愿退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不再具备激励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情况

鉴于在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存在 20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申请自愿退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7 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条件(其中:2 名激励对象因退休不具备激励条件,4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1 名激励对象因身故不再具备激励条件),公司按照《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将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0,963,300 股,其中:因激励对象自愿退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 10,215,300 股;因激励对象退休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 136,000 股;因激励对象离职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510,000 股;因激励对象因身故涉及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102,000 股。

3.综合以上第 1 至 2 的回购原因及数量,公司拟对上述因公
司经营业绩未满足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涉及的 4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及自愿退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204 名激励对象和不再具备激励条件的 7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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