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5-48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于2025年4月2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
出,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广西南宁市江南区高岭路
100 号办公楼会议室召开,监事会主席刘明亮先生通过线上方式主持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及事项:
(一)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
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主要经营情况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4 年度业绩未满足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相关业绩考
核条件,同时 7 名激励对象因不再具备激励条件和 20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退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恒集团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修订稿)》等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1,065,300 股,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相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49)。
职工代表监事童鲲先生因与审议事项存在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中恒集团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仅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盖章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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