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1-15 16:52:26 股吧网页版
两面针:两面针总裁工作细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16


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治理结构,明确总裁职责与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裁负责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与管理工作,组织实
施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职责与权限

第三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订公司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的方案;

(九)拟订公司资产抵押、质押、保证等对外担保事项的方案;
(十)拟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十一)拟订公司的收入分配方案;

(十二)制订公司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和法律合规管理体系的方案;

(十三)拟订公司重大投资方案;

(十四)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十五)根据董事会决议,组织建立健全合规管理组织架构;审批合规管理具体制度规定和年度合规管理工作计划,推动合规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强化全面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机制,明确合规管理流程,将合规要求嵌入业务流程;及时制止并采取措施纠正不合规的经营行为;

(十六)公司章程规定的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条 经理层作为公司的执行机构,接受董事会监督和指导。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依法行使本细则第三条规定的职权,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在董事会闭会期间向董事长报告工作。

第五条 总裁在决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前,应依照相关规定事
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

第六条 公司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应按照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及相关授权规定执行。

第七条 公司资金使用及其他重大事项的审批权限,依照公司
财务管理、业务审批权限等相关制度执行。

第八条 副总裁协助总裁开展工作,向总裁负责。

第九条 财务负责人主管公司财务会计工作,依照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十条 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应当经过总法律顾问的合法性审
查。

第三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 总裁办公会是公司经理层研究公司重大经营、管理
和发展事项,审议各部门提交议案的决策性会议,是总裁履行决策职责的主要形式。

第十二条 总裁办公会由总裁召集并主持。总裁因故无法履职
时,可委托一名副总裁代为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 总裁办公会的出席人员包括总裁、副总裁、财务负
责人、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及总监。根据议事需要,可邀请公司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四条 总裁办公会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如遇下列情况
之一,可召开总裁办公会临时会议:

(一)董事会提议时;

(二)党委会提议时;

(三)总裁认为必要时;

(四)有重要经营事项必须立即决定时;

(五)有突发事件发生时。

第十五条 总裁办公会须有应出席会议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出席方可举行。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召开现场会议,可采用视频会议、电话会议或其他通讯方式召开,参会人员通过上述方式参与会议讨论的,视为出席。会议应履行议题的讨论、审议与决策程序,
且符合法定人数要求。

第十六条 总裁办公会实行回避制度,在审议涉及与会人员本
人或其近亲属等有利害关系的事项时,相关与会人员应当主动回避,未主动回避的,会议主持人可要求其回避。

第十七条 与会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
意见,对会议形成的决议事项,应当贯彻执行。

第十八条 总裁办公会执行总裁负责制。总裁在职权范围内,
可以根据会议讨论情况作出最终决策,具体如下:

(一)对于经出席人员充分讨论并形成多数意见的议题,总裁在归纳多数意见后作出决定;

(二)对于经出席会议人员讨论但未形成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