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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5 16:39:00 股吧网页版 发布于 上海
请贵司解释《关于公司部分债权转让事项的议案》拟将评估值与账面净值的差额的12亿元,计入所有者权益的“资本公积”科目的合理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 收入》,应收账款计提减值后收回的正确处理的核心是 “先转回坏账准备,再确认收款”。将应收账款收回记入资本公积科目缺乏理论依据和准则支持。请解释
陕建股份:
您好,感谢您的关注。是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的规定,作为权益类交易处理,将交易中形成的利得计入资本公积。
(来自 上证e互动)  答复时间 2025-10-24 16: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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