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勤)
本人李勤自 2024 年 12 月 18 日担任陕西建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本人任职的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工作实施细则等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尽责、忠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等相关会议活动,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现根据《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将 2024 年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李勤,女,1968 年 11 月出生,工程学硕士,正高级会
计师、正高级经济师,现任陕西君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监事、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12 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证书编号:2312134567)。
本人及本人配偶、子女、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及公司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办法》第六条以及其他相关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则规定的,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次数、方式及投票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2024 年度,公司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56 项
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了任期内董事会会议 1 次,审议通过了 1 项议案,无委托出席情况,对所审议的 1 项议案投了赞成票。
2024 年度,在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期间,公
司未召开股东大会。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度,在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战略委
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战略委员会会议、提名委员会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4 年度,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独立董事
相关职权,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主动获取决策所需材料,认真审议议案,审慎行使表决权,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
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履行职责,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会前认真了解掌握相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本人同时关注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与中小股东积极沟通交流,并及时将中小股东的建议反馈给公司管理层,保障了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本人作为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
在公司现场有效工作时间不足十五个工作日,但利用公开报告及其他方式对公司经营情况与管理情况进行了深入研究,对了解、提升公司信息化管理水平提供了很大帮助。
(七)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积极配合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相关管理人员积极与本人沟通,为本人正常履职提供各方面的便利条件,使本人更好地维护了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暨《办法》所规定的独立董事职权行使及审议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自 2024 年 12 月 18 日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2024 年度的任职期间内,公司不存在需由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需审议的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议案。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自 2024 年 12 月 18 日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2024 年度的任职期间内,公司不存在需由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需审议的应当披露的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的议案。
(三)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自 2024 年 12 月 18 日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202……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