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30
证券代码:600243 证券简称:*ST 海华 公告编号:临 2026-003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辞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6 年 1 月 28 日,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青海
华鼎”或“公司”)收到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鹏盛”)发来的《辞任函》,鉴于鹏盛对公司年审工作量及人力时间投入较大以及鹏盛 2025 年度审计工作任务繁重及整体工作安排等原因,经审慎决定辞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一、会计师事务所辞任的概述
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青海华鼎关于拟变更会
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50)。2025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任鹏盛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026 年 1 月 28 日,公司收到鹏盛发来的《辞任函》,全文如下: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所接受贵公司委托,自 2026 年 1月 1 日起开始贵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以来,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开始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但鉴于对贵公司年审工作量和人力投入较大,以及本所 2025 年度审计工作任务繁重及整体工作安排等原因,本所审慎研究决定,正式向贵公司辞任 2025 年年报审计机构,本辞任决定自本函送达贵公司之日起生效。”
二、公司应对措施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司正积极与其他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并将依据沟通结果尽快完成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工作。
三、风险提示
(一)目前公司正在积极与其他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能否及时完成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存在不确定性;
(二)若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7 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触及情形如下:
1、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2 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任一情形;
2、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3、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相关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但公司因进行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相关规定无法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除外;
4、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
5、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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