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17 21:23:20 股吧网页版
*ST海华:控制权拟发生变更 20日起复牌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骆民

K图 600243_0

  *ST海华公告,2025年10月17日,朗宁宜和(杭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朗宁宜和”)与青海溢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溢峰科技”)、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封签署《朗宁宜和(杭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青海溢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王封关于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朗宁宜和与王封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朗宁宜和与李松强签署《朗宁宜和(杭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李松强关于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朗宁宜和与宿迁十样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封、溢峰科技签署《青海溢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及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协议》;祝镓阳、占舜迪、张栋签署《关于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一致行动协议》;于世光与王封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解除协议。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由青海重型机床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朗宁宜和,公司实际控制人由王封变更为祝镓阳、占舜迪、张栋。本次交易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

  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10月20日开市起复牌。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