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8
证券代码:600243 证券简称:*ST 海华 公告编号:临 2025-045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的主要内容
是否发生变更 变更前姓名/名称 变更后姓名/名称
青海重型机床有限责 朗宁宜和(杭州)企业管理
控股股东 是 □否 任公司(下称:“青海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
重机”) 称:“朗宁宜和”)
实际控制人 是 否 王封 祝镓阳、张栋、占舜迪
协议转让 □司法划转/拍卖 □定向增发
□破产重整引入重整投资人 表决权委托
变更方式(可
□行政划转或者变更 □一致行动关系内部转让
多选)
一致行动协议签署/解除/变更 □要约收购
间接收购 □表决权放弃 □继承
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本次股份转让尚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协议股份过户相关手续。若交易双方未能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则本次交易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受让方上层出资人及其穿透后的最终出资人均承诺: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减持、转让和质押本次受让的上市公司股份及受让方份额。
本次收购需支付现金对价 34,957.19 万元,目前已到账资金 30,026 万元,
均由合伙人直接出资;其中由实际控制人祝镓阳、张栋、占舜迪以自有资金出资
24,026 万元,朗宁宜和合伙人南京恒运新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 6,000 万元,剩余部分仍由朗宁宜和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出资。
一、本次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为青海溢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溢峰科技”)、李松强、王封分别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18,000,000股、21,942,500股、3,291,375 股,合计43,233,875股上市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9.85%)转让给朗宁宜和;王封将其所持9,874,125股上市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25%)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朗宁宜和行使;朗宁宜和通过收购宿迁十样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十样锦”)所持溢峰科技70%的股权取得溢峰科技的控制权,从而控制青海重机,进而能够支配青海重机通过直接持股(上市公司19,200股股份)、接受表决权委托(欣世置业持有的上市公司18,000,000股股份)的方式享有上市公司4.11%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同时,于世光和王封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解除协议》,《一致行动人协议》解除后,双方不再受《一致行动人协议》的约束,亦不再享受该协议约定的权利或承担该协议约定的任何义务,双方在对上市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及其他一切决策事宜方面不再保持一致行动关系。结合上述的股份协议转让及相关安排,朗宁宜和直接持有上市公司9.85%的股份,通过收购溢峰科技以及表决权委托等协议安排能够控制上市公司6.36%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合计拥有上市公司16.21%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朗宁能源系朗宁宜和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直接持有朗宁宜和40.00%的出资额,负责朗宁宜和的日常经营管理,对外代表朗宁宜和。祝镓阳、占舜迪、张栋分别持有朗宁能源40%、30%、30%的股权,合计持有朗宁能源100%的股权。2025年10月17日,祝镓阳、占舜迪、张栋签署了《关于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一致行动协议》(简称“《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在处理有关上市公司的决策事项时均采取一致行动,并就采取一致行动的方式、决策事项的涵盖范围、协议有效期以及发生意见分歧或纠纷时的解决机制等事项进行了约定。综上,朗宁宜和的实际控制人为祝镓阳、占舜迪、张栋,三人共同控制朗宁宜和。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由青海重型机床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朗宁宜和(杭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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